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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航空材料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2026年度开放课题申请通知

【 发布日期:2026-06-18  编辑:李怡哲 审核:樊磊  访问:

河南省航空材料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面向国防科技和航空航天工业战略需求,针对航空航天功能材料、航空航天结构和发动机材料及成形加工技术等领域卡脖子问题,开展关键材料及关键技术的前沿理论和应用研究。实验室聚焦隐身与反隐身技术关键材料与核心器件、航空航天高性能材料与特种成形技术等特色方向,形成了系列科研成果,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实验室实行“开放、竞争、联合、流动”的运行机制,立足国防和航空航天工业,通过服务国家航空航天工业和河南省地方经济,为国家航空航天工业、河南省的科技、经济和产业转型发展提供充分的技术保障和支撑。

为充分发挥省重点实验室的平台引领作用,促进材料学科的学术合作与交流,凝聚优秀学术力量,资助国内外科技工作者依托本校科研平台开展前沿性、创新性或解决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的研究,特设立开放课题基金。

一、支持的研究方向

(1)航空航天功能材料及其应用

基础研究:电磁波与材料相互作用的现象与内在规律,材料成分、微观结构同电磁特性之间的作用关系,吸波、屏蔽、透波及电磁波发射类功能材料的设计理论与结构调控原理。

应用研究:各类航空航天电磁功能材料成分与结构设计,合成制备工艺及性能优化,面向航空航天使用场景的功能材料制备、性能调试与工程化应用验证。

(2)航空航天高性能材料及其服役性能

基础研究:航空航天高性能材料制备工艺、组织结构与综合性能之间的内在关联规律,高性能粉体材料、金属材料、陶瓷及陶瓷基复合材料、轻质高强复合材料的强韧化机理与界面作用机制,材料在严苛工况下的损伤演化、失效原理与性能变化规律。

应用研究:高性能粉体材料、航空航天金属材料、陶瓷及复材开展制备工艺和材料性能优化,不同航空航天应用需求下的材料设计、制备,航空航天复杂服役环境下的性能测试、寿命评估。

(3)特种制备成形及检测技术

基础研究:多物理场耦合环境下材料制备与成形过程中出现的新现象、新技术及内在作用机制,场辅助烧结、粉体制备、膜制备以及多场辅助铸造、焊接、压力成形等工艺的运行原理、能量传递规律与缺陷形成机理,材料检测、损伤修复相关的基础理论与作用机制。

应用研究:场辅助制备、特种成形、材料复合成形和一体化制备等新型工艺技术,航空航天构件制造成型技术,适配航空航天材料与零部件的检测、损伤修复技术及配套方法。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原则上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央企军工集团所属科研院所以及与我校有密切合作的单位,已有合作项目或委托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资助;申请人须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校外科技工作者;没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技工作者需要两位同领域正高职称专家推荐,其中在读博士生需其博士生导师同意并推荐。

2、项目申请者应在国内外有固定的受聘单位且聘期覆盖该基金项目实施期限。

3、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且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项目负责人法定退休年龄,另有规定除外。

4、项目申请者研究内容应与平台方向和开放基金指南设定领域相符合。

5、项目申请者只能申请一项,在研的本基金项目数不得超过一项。

6、为加强开放合作,项目组成员应包含一名以上(含)本科研平台的我校教师。

三、资助额度与执行期限

1、开放基金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执行时间为2026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

2、资助额度:5万元/项。

3、开放基金经费不外拨至外单位,在郑州航院完成经费报销使用。开放基金项目经费使用参照《郑州航院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执行,按照预算制进行资金管理,资助经费年度支出应达到100%。

四、申请程序与受理要求

1、申请者在仔细阅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科研平台开放基金管理办法》后,下载并填写开放课题申请书和开放基金申请信息表,将申请书打印,一式四份,寄至实验室,同时将开放课题申请书和开放基金申请信息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2、申请截止日期:2026年6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3、申请的课题经实验室初审后由郑州航院科技处组织项目评审,择优资助并下达立项通知。

4、项目批准后申请人必须与实验室签订《开放基金项目合同》,确保研究任务的完成。

五、基金执行说明与成果要求

1、基金项目每年需提交项目进展情况报告,结束时,应提交结题报告。实验室将根据项目组提交的中期报告及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继续资助。

2、项目负责人享有著作权及著作发表权(保密论文除外),其研究成果由平台、负责人依托单位共享。发表开放基金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必须以第一单位署名我校平台名称,同时注明得到“XX平台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编号:ZHKF-XXXXXX)。未按规定进行标注的研究成果,不得作为开放基金项目成果参与结题验收。

3、基金资助项目至少需要项目成员第一作者发表SCI(三区以上)期刊论文1篇,并满足上述成果标注要求。其他具体要求参见《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科研平台开放基金管理办法》。

4、使用开放课题经费研制、加工和组装的仪器和装置应在项目结项后移交给平台。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地址:河南郑州郑东新区文苑西路15号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龙子湖校区08楼A101室

邮政编码:450046

电话:13937157912

E-mail:hkclsys@zua.edu.cn

实验室网址:http://amat.zua.edu.cn/

河南省航空材料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

二〇二六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