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航院科研平台开放基金管理办法》(校科字[2023]5号)文件要求,现对2023年立项的河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进行结项验收。
一、提交材料
1.结项验收对象:河南省航空材料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2023年立项的科研平台开放基金项目。
2.申请人需要向重点实验室提交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报告、经费决算表、研究工作中的原始记录档案、与本项目相关的研究成果等(附件1)。
二、提交时间
请申请人于2025年5月23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报送至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龙子湖校区08楼A101室。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3937157912
E-mail:hkclsys@zu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