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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年度河南省航空材料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进行年度考核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4-22  编辑:樊磊  访问:

根据《郑州航院科研平台开放基金管理办法》(校科字[2023]5号)文件要求,现对2023年立项的河南省航空材料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进行年度考核。

一、年度考核

1.考核对象为2023年立项的河南省航空材料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

2.考核对象填报《河南省航空材料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及验收申请书》(见附件1)并附相应支撑材料。

3.科技处组织专家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确定年度考核结果(合格、不合格)。考核合格,学校将继续资助;考核不合格,学校将终止项目继续研究,停止拨付后续的资助经费,并收回结余经费。

二、提交材料

请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5月7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08A101,电子版发送至hkclsys@zua.edu.cn邮箱。

联系人:李怡哲

联系电话:13937157912

河南省航空材料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

2024年4月22日